三個月前置胎盤是指患者妊娠三個月有前置胎盤的情況,一般不建議打胎。
打胎是指對懷有三個月以內還未成形的胎兒的女性進行人工流產,結束其肚中胎兒的性命,從而達到終止妊娠的目的的一種行為。首先患者妊娠三個月有前置胎盤的情況,表明其妊娠時間已有三個月,不符合可以打胎的時間;其次前置胎盤是指妊娠28周也就是7個月以后,胎盤位置仍然低于胎先露部(即最先進入骨盆入口的胎兒部分),附著在子宮下段、下緣達到或覆蓋宮頸內口的情況,即妊娠三個月有前置胎盤的情況,在以后的發展中有可能會發生變化,使前置胎盤的情況消失,所以一般不建議患者打胎。
建議患者在妊娠過程中按時進行產檢,明確胎盤以及胎兒的發育情況,同時要注意養成良好的生活、飲食習慣,有助于胎兒的健康發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