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婦產科的公共衛生管理辦公室建立,孕12周前由孕婦居住地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其建立《孕產婦保健手冊》,進行1次孕早期隨訪。孕婦健康狀況評估:詢問既往史、家族史等,觀察體態、精神等,并進行一般體檢、婦科檢查和血常規檢查,有條件的地區建議進行血型、尿常規、肝功能、陰道分泌物、梅毒血清學試驗、HIV抗體檢測等實驗室檢查。
開展孕早期個人衛生、心理和營養保健指導,特別要強調避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對胚胎的不良影響,同時進行產前篩查和產前診斷的宣傳告知。根據檢查結果填寫第一次產前隨訪服務記錄表,對具有妊娠危險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癥及嚴重并發癥的孕婦,及時轉診到上級醫療保健機構,并在2周內隨訪轉診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