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的藥品吃了會延誤治療、加重病情、刺激胃腸、藥物中毒。
任何藥品都存在一定的保質期,當藥品發生過期以后,其藥效會明顯降低,吃了以后達不到治療疾病的效果,容易延誤治療,從而會加重病情。而且藥物過期后,還容易出現發霉變質的情況,其中可能會滋生大量細菌等微生物,吃了以后容易對胃腸道造成刺激,引起腹痛、腹脹、腹瀉、惡心等不適癥狀。若是長期或過量應用過期藥品,還可能會誘發藥物中毒,表現為昏迷、驚厥、抽搐以及精神失常等。
生活中不可以擅自用藥,如果身體出現不適癥狀,需要及時前往醫院就診,積極配合醫生對癥用藥治療。用藥時應注意看好藥品的保質期以及藥品的性狀,一旦藥品發生過激或藥品性狀發生了改變,應及時停用。藥品應盡量存放在陰涼、干燥部位,避免放置在潮濕或高溫的環境當中。
如果誤食了過期的藥品,身體出現不適癥狀,建議及時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