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術半年后再化療通常有意義,應注意保持良好的心態,積極配合醫生治療。
如果本身患有胃癌、肺癌等癌癥性疾病,但處于患病的早期階段,此時病灶較為局限,可以在醫生的操作下通過姑息性手術、根治性手術等手術方法進行治療,術后通常能夠徹底切除病灶,實現臨床治愈。在手術的半年后,可以在醫生的指導下使用紫杉醇注射液、順鉑注射液、卡鉑注射液等化療藥物進行治療,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疾病反復,避免發生擴散和轉移。即便手術半年后已經復發,或者已經出現擴散、轉移,也可以通過化療的方法進行治療,有利于殺滅體內癌細胞,抑制腫瘤的生長速度,從而提高患者的生活質量,延長生存期限,因此手術半年后再進行化療是有意義的。
患者應及時糾正不良情緒,避免過度焦慮,還要定期復查,以便于醫生調整后續的治療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