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力止痛藥可按照鎮痛效果分為非甾體類消炎鎮痛藥包括對乙酰氨基酚、布洛芬等,中樞類鎮痛藥包括曲馬多、可待因等,止痙攣痛藥物包括阿托品、山莨菪堿等,以及麻醉鎮痛藥包括嗎啡、羥考酮等,抗癲癇類鎮痛藥物包括加巴噴丁、普瑞巴林等。
1、非甾體類消炎鎮痛藥:
代表藥物是對乙酰氨基酚、布洛芬、尼美舒利、塞來昔布、阿司匹林、吲哚美辛等,主要用于輕、中度疼痛的鎮痛治療,適用于治療頭痛、關節痛、牙痛、痛經、肌肉痛、神經痛等;
2、中樞類鎮痛藥:
包括非阿片類的中樞鎮痛藥物,如曲馬多,以及弱阿片類鎮痛藥物,如可待因等。曲馬多是合成的可待因類似物,與阿片受體具有弱親和力,鎮痛強度是嗎啡的1/10-1/8,通常不會出現呼吸抑制,藥物依賴性比較小,鎮痛作用顯著,同時具有鎮咳作用,一般不影響組胺釋放,沒有平滑肌痙攣作用,同時具有抗焦慮、抗抑郁的作用;
3、止痙攣痛藥物:
代表藥物有阿托品、山莨菪堿等;
4、麻醉鎮痛藥物:
典型藥物有嗎啡、羥考酮,適用于治療重度疼痛,如臂叢神經損傷后疼痛、殘端痛、脊髓損傷后疼痛、外科手術后疼痛、截癱后神經痛以及癌性疼痛、結石痛等;
5、抗癲癇類鎮痛藥物:
如加巴噴丁、普瑞巴林、卡馬西平等,適用于各種神經痛的鎮痛治療,如帶狀皰疹神經痛、三叉神經痛、頸腰椎源性神經痛、癌性疼痛、內臟神經痛、臂叢神經痛、糖尿病周圍神經病變的鎮痛治療。
如果患者身體某一部位出現疼痛,一般不建議私自用止痛藥,臨床上部分疼痛可能由急腹癥或者病情惡化引起,建議患者及時就診,進行檢查,及早確診。濫用止痛藥可能會掩蓋疾病的進展,不利于診斷,延誤疾病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