鼻咽癌的治療包括手術、放療、化療、分子靶向治療等,鼻咽癌放療、化療的安排是根據腫瘤的局部侵犯范圍、有無淋巴結及遠處器官轉移來確定的,病人的年齡、病理類型、腫瘤細胞的分化程度及增值能力也是選擇治療方法的依據。
腫瘤僅局限于鼻咽腔,無淋巴結轉移的早期鼻咽癌可以選擇擇行單純根治性放療。腫瘤生長超出鼻咽腔侵犯周圍結構或有淋巴結轉移的鼻炎均應接受放療綜合治療,同步放化療是標準的治療模式。經輔助化療前或輔助化療放療后要根據病人的個體情況安排,如有遠處器官轉移的鼻咽癌接受基礎的化療及根治性放療和局部姑息性放療,有遠處轉移高危的病人特別是淋巴結較大、相互融合者適合行輔助化療,但化療次數通常不宜超過三次,若在化療過程中發現腫瘤消退不理想,應盡早開始放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