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停一般6個月到7個月以后可以要孩子,生活中應保持科學合理的起居習慣以及飲食習慣。
胎停一般是妊娠時期胎兒停止發育,胎停的發病原因復雜多樣,主要考慮與胚胎因素、母體因素、父親因素、環境因素等有關。一般進行腹部B超檢查中發現胎停現象,胎停后可以進行刮宮術,可以使胎兒及胚胎組織排出。而子宮短時間內不能完全的恢復正常,所以應避免立即要孩子。如果個人體質比較強,并且加強生活與飲食的護理,一般胎停6個月左右以后可以要孩子,如果個人體質比較差,有不良的飲食習慣以及起居習慣,可能需要7個月左右以后才可以要孩子。
在備孕期間男女雙方均應保持平和心態,避免不良情緒出現,如果發現懷孕后,應遵醫囑定期去醫院進行產檢,可了解胎兒的正常生長和發育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