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精神分裂病史的人一般不能當老師。
精神分裂癥,定義為一種慢性的精神障礙,包括個人的感知覺、情感與行為的異常。患者很難區分出真實和想象,患者反應遲鈍、行為退縮或過激,嚴重者難以進行正常社交,會有復發的可能性。出現抑郁和焦慮等多種的癥狀,會影響到正常的上課。有精神分裂史的患者想法和談話內容讓周圍的人很難捕捉到,很難集中注意力,會從一個想法跳至另一個想法,并且思想和言語會隱私變得混亂,讓人無法理解;行為也會變得混亂,可能行為不當,或極度激動,無緣無故地大喊大叫,好像完全被別人控制,會認為自己被人監視,或自己遭受到迫害、騷擾、跟蹤等;還有可能具有暴力行為,尤其是男性、有品行問題、反社會人格等情況,如果在學校發病,會傷害到學生及周圍人,甚至給學生帶來陰影。如果病情未能得到良好的控制,患者會遺留部分精神分裂的癥狀,使社會功能收到損害。
要學會觀察、記錄疾病跡象,監控不良思維的認知,比如疑心、異常聲音、難以集中注意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