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癥發生后可以應用藥物治療、心理治療以及物理治療等,建議患者早期主動尋求醫治。
強迫癥是一種以反復出現的強迫觀念、強迫沖動或強迫行為等為主要臨床表現的精神疾病。多數患者認為這些觀念和行為沒有必要或不正常,違反了自己的意愿,無法擺脫,為此感到焦慮和痛苦。強迫癥在發生后可以應用藥物治療,主要應用抗抑郁藥,如5-羥色胺再攝取抑制劑,且劑量較抑郁、焦慮用量大,治療時間長;可以進行心理治療,主要是指認知行為療法,可以通過思維阻斷法、暴露療法和反應預防法進行治療;還能夠用物理治療,主要包括改良電抽搐治療、重復經顱磁刺激治療、迷走神經刺激治療等。另外,建議不要使用手術治療強迫癥,建議患者出現癥狀后,應盡早咨詢精神科醫生進行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