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胎不可以做人流。死胎一般是指妊娠20周以后,胎兒在子宮內死亡。而人流適用于在懷孕14周以內的孕婦,所以死胎不可以做人流。
死胎后的兩個星期之內一般能自然娩出,選擇等待自然娩出對孕婦的健康沒有多大的風險。如果孕婦選擇等待自然娩出,但兩周過后仍毫無動靜,最好還是進行人工引產,因為時間長了有凝血的危險。死胎的臨床表現可為胎動停止、胎心消失、子宮不繼續增大、乳房脹感消失、全身疲乏、食欲不振、腹部下墜等。大部分的死胎都可以經由陰道自然排出,并不需要開刀。一般胎死腹中的時間超過四個星期以上,孕婦就會出現血液凝固、功能受損的并發癥。死胎的引產過程和自然生產差不多,但是因為胎兒較小,所以出血的情形會比足月生產小,恢復也會較快。如果沒有其他問題,避孕3~6個月,就可以考慮再度懷孕。但是如果有異常的情形,例如高血壓或是糖尿病,可能需要經過治療以后,再考慮懷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