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病因尚未完全清楚,研究發現乳腺癌的發病存在一定的規律性,有乳腺癌高危因素的女性容易患乳腺癌,所謂高危因素是指與乳腺癌發病有關的各種危險因素。
大多數乳腺癌患者都具有的危險因素,就稱為乳腺癌的高危因素,女性乳腺癌發病年齡0到24歲處于較低水平,25歲后逐漸上升,50到54歲達到高峰,55歲以后逐漸下降,乳腺癌家族史是乳腺癌發生的危險因素,所謂家族史是指一級親屬中有乳腺癌患者。
近年發現乳腺腺體致密,也成為乳腺癌的危險因素,乳腺癌的危險因素還有月經初潮早,絕經時,未婚,未育,晚育,未哺乳,患乳腺良性疾病未及時診治,醫院活檢證實患有乳腺非典型增生,胸部接受過高劑量放射線的照射,長期服用外援性雌激素,絕經后肥胖,長期過量飲酒以及攜帶與乳腺癌相關的突變基因,具有以上若干高危因素的女性并不一定患乳腺癌,其患乳腺癌的風險比正常人高,中國婦女乳腺癌的發病率還算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