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先認為子宮上都長“瘤子”了,當然應該切除,保命要緊,還管什么繁衍后代,后來發現子宮肌瘤是良性的,對于沒有生育的年輕婦女,切除子宮是殘酷的,英國婦科手術大師邦尼提出:“為了一打純屬良性的肌瘤而切除婦女的子宮,無疑是一次外科手術的徹底失敗”,于是開始了子宮肌瘤剔除術。
一般教科書上提出:對于35歲以下希望保留生育功能的患者可以行子宮肌瘤剔除術。但目前大齡生育者越來越多,35歲的界限似乎太低,在臨床中多以40歲為界。但隨著社會的發展,二胎政策的開放,40歲也不是界限,很多婦女即使不再考慮生育,也不愿切除子宮,認為切除子宮后就不女人了,這種觀點不正確,經常有50歲多了還要求行子宮肌瘤剔除的。
所以,目前的建議:對于40歲以下的婦女,如果子宮肌瘤不能保守治療而需要手術,可行子宮肌瘤剔除術,對于45歲以上的婦女,則最好行子宮切除術。當然如果強烈要求保留子宮,也可進行肌瘤剔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