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風濕病學會1982年修訂的系統性紅斑狼瘡的診斷標準,滿足以下十一項指標中的四項:
1、頰部紅斑。
2、盤狀紅斑。
3、光過敏。
4、口腔潰瘍。
5、關節炎。
6、角膜炎。
7、腎損害。
8、神經系統異常。
9、血液學異常。
10、免疫學異常,包括抗雙鏈dna抗體陽性或抗sm抗體陽性,或抗磷脂抗體陽性。
11、抗核抗體陽性,其敏感性為95%,特異性為85%。
美國風濕病學會在1982年修訂的系統性紅斑狼瘡分類標準,一直被國際學術界作為系統性紅斑狼瘡的診斷標準。1997年美國風濕病學會對該標準做了少許修改,主要是在十一項指標中的第十條免疫學異常刪除了狼瘡細胞陽性一項,而增添了抗磷脂抗體陽性這一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