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內固定術,是指當發生骨折時,用金屬螺釘、鋼板、髓內針、鋼絲或骨板等物,直接在斷骨那將斷骨連接固定起來的手術,其適應癥為:
1,骨折復位后用外固定和牽引,難以保持骨折斷端復位,應行內固定。
2,內固定可以促進骨折愈合者,如股骨頸骨折,多發生于老年人,外固定效果差并發癥多,內固定治療可以提高愈合率,減少死亡率。
3,骨折治療不當或其他原因所致的不愈合,可以行內固定治療。
4,,按計劃切骨矯正畸形后,需要內固定治療,以保持矯正后的良好位置。
5,8-12小時之內,污染輕的開放性骨折,經徹底清創復位后,可以行內固定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