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畸形復發,對于曾經實現畸形的完全矯正,但隨訪過程中,出現畸形的再出現,矯形支具使用不良,是最主要的原因。
初始畸形嚴重程度,也可能與畸形復發相關。早期發現的畸形復發,可以嘗試再次石膏矯形,部分石膏矯形失敗的病例,需要軟組織松解手術,在生長接近停止階段者,運用骨性矯形手術。
第二,是殘余畸形,通過各種手段均無法完成矯正的畸形,常見跟骨內翻及前足內收,原因不清,畸形性馬蹄內翻足患兒多見,矯正比較困難。
第三,是過度矯形,后足外翻在后內側軟組織松解術后相對常見,往往伴有關節松弛,其矯形具有挑戰性,搖椅足畸形往往在非手術治療后相對常見,主要是因為距肘關節尚未完全復位時,極強力背屈踝關節造成,處理上需要重新手法復位距周關節,到時再次手術切斷或者延長跟腱。
第四,是僵硬,后內側軟組織松解術后相對常見,可能與手術瘢痕的攣縮相關,臨床處理困難。
第五,是無力,三頭肌無力將影響活動功能,過度延長及反復延長肌腱手術,都增加了該并發癥的風險。
第六,是其他并發癥,大約30%的馬蹄內翻足患兒,可見逐步動態旋后畸形,對于年齡超過三到四歲的患兒,可能需要進行進前肌外移術,單側馬蹄內翻足的患兒,需要告知由于病變范圍,包括足部及小腿。
因此,今后整個小腿及足部,與對側相比,要纖細和短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