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壓人群的管理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服務對象。轄區內十八歲及以上高血壓患者。
二,服務內容。高血壓篩查對轄區內35歲以上常住居民,每年在其第一次到基層醫療機構就診時為其測量血壓。對第一次發現血壓超過140/90毫米汞柱的居民,在去除可能引起血壓升高的因素后預約起復查,若再次高于正常,建議轉診到上一級醫院確診。
對第一次發現血壓超過130/85毫米汞柱的居民要建議,至少每半年測量一次血壓,并進行相應的健康教育。對于確認原發性高血壓的患者,納入高血壓患者管理,對確診原發性高血壓的患者,基層醫療機構每年至少要提供四次隨訪。
測量血壓并評估是否存在危機癥狀,若出現危急癥狀,建議緊急處理后轉診上一級醫院,若不需緊急轉診,詢問上次就診到此次就診時的癥狀。測量身高、體重、心率、脈搏、腰圍,詢問患者生活方式,包括吸煙、飲酒、體育鍛煉、飲食,了解患者服藥情況。
根據血壓控制情況和癥狀體征,對患者進行評估和分類干預,對血壓控制滿意無不良反應,無新并發癥者或原有并發癥無加重患者,三個月后進行下一次隨訪管理。對第一次出現血壓控制不滿意或藥物不良反應的,結合其藥物依存性,必要時增加現有藥物計量、更換或增加不同類降壓藥物,兩周隨訪。
對連續兩次血壓人控制不滿意,或者是藥不良反應難以控制以及出現新的并發癥或原有并發癥加重的,建議患者轉診上一級醫院。兩周內主動隨訪其轉正情況,對所有患者進行有針對性的健康教育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