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風濕關節炎的診斷,目前多采用2009年美國風濕病學會和歐洲抗風濕病聯盟提出的新的類風濕關節炎分類標準和評分系統,即至少一個關節腫痛,并有滑膜炎的證據,同時排除了其他疾病引起的關節炎,并有典型的常規放射學類風濕關節炎骨破壞的改變,即可診斷為類風濕關節炎。
另外,該標準對于關節受累情況、血清學指標、滑膜炎持續的時間和急性時向反應物四個部分進行評分,總得分在6分以上的也可以診斷為類風濕關節炎。
治療類風濕關節炎常用的藥物包括非甾體抗炎藥、改善病情的抗風濕藥、生物制劑、糖皮質激素和植物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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