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水過多的圍生兒死亡率為28%,其處理主要取決于胎兒有無畸形和孕婦自覺癥狀的嚴重程度來決定,如果羊水過多合并胎兒畸形的話,處理原則為急是終止妊娠。如果羊水過多合并正常的胎兒,應該根據羊水過多的程度和胎齡而決定處理方法。
癥狀嚴重的孕婦,胎齡不足37周,應穿刺放羊水,用十五到十八號腰椎穿刺針,經腹羊膜腔穿刺,以每小時五百毫升的速度放出羊水。一次放羊水量不超過1500毫升,以孕婦癥狀緩解為度,放出羊水太多可能會引起早產,放羊水應在B超監測下進行,防止損傷胎盤及胎兒。
嚴格消毒防止感染,酌情用鎮靜保胎藥以防早產,三到四周后可重復,以減輕宮腔的壓力,如果妊娠已接近37周再確定胎兒已經成熟的情況下,行人工破膜終止妊娠。
如果癥狀較輕可以繼續妊娠,注意休息,低鹽飲食,酌情用鎮靜藥,嚴密觀察羊水量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