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丙轉氨酶的正常值是0至40個單位每升,谷丙轉氨酶達到100時,超過正常值的兩次三倍,一般超過正常參考值上限的兩點五倍,持續異常超過半個月,作為診斷肝炎的標準。
慢性肝炎感染者都多不同程度的免疫耐受性,谷丙轉氨酶測定結果即使未達到此值,長期遷延不降亦可診斷為肝炎。這種情況往往預示病情較為嚴重。
血清谷丙轉氨酶測定對肝炎的診斷具有靈敏性高,特異性較差的特點。肝外許多因素可引起血清谷丙轉氨酶活性增高,如營養不良,酗酒,心肌病,腦血管病,骨骼疾病,傳染性單核細胞增多癥和胰腺炎等。
某些對肝臟有毒性的藥物和毒物如氯丙嗪,異煙肼,水楊酸制劑,氨芐西林,四氯化碳,有機磷等亦可導致血清谷丙轉氨酶的活性增高。當出現這種情況,首先可以休息一周之后再復查,如果沒有器質性疾病,休息一周之后谷丙轉氨酶一般會下降,恢復至正常。
或者可以口服保肝降酶的藥物,當有器質性疾病時,這些方法效果都不佳,應該立即去醫院就診,早期診斷早期治療,避免不良情況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