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風濕性關節炎的治療,一是保守的藥物治療,其次是手術治療。
對于保守的藥物治療原則,主要是早期診斷和盡早合理的聯合用藥,以達到延緩病情發展的作用。這種情況,第一個是應用非甾體類的抗炎藥物來緩解病人的疼痛,同時非甾體類抗炎藥物還有對抗無菌性炎癥的作用,這種情況主要是由尼美舒利、氯諾昔康、雙氯芬酸鈉以及布洛芬、芬必得之類的藥物。
再就是,可以加用慢作用抗風濕藥物,這種情況主要是延緩病情的發展,比如說柳氮磺嘧啶、雷公藤、氯喹之類的藥物。
同時,可以加用細胞毒性藥物,這種情況主要是產生免疫抑制劑,從而對病情的治療緩解以及延緩病情的發展有一定的作用,常用的有環磷酰氨、甲氨蝶呤之類的藥物。
再就是應用腎上腺皮質激素類藥物,這種情況特別是對于系統性的紅斑狼瘡等結締組織病有很好的緩解病情的發展,起到延緩病情發展的作用。
對于手術治療,主要是后期病人出現了關節部位的功能障礙、活動受限情況,可以考慮行矯形或者關節置換手術,從而提高病人的生活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