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認為懷孕容易導致狼瘡性腎炎復發和惡化,故多主張避免懷孕,但是近年的研究認為,狼瘡性腎炎沒有活動,腎功能和血壓都正常的患者,懷孕對母親和胎兒均無影響,懷孕并不增加患者狼瘡性腎炎的重新活動率,對狼瘡性腎炎的長期預后影響不大,但是有幾點值得注意:
一,患者如有腎功能降低、血壓增高,就應當避免懷孕。
二,應在狼瘡性腎炎治療緩解一年以后懷孕,必要盡力保持狼瘡性腎炎在孕期不活動。有人主張一旦明確懷孕,應當給予10mg強的松維持,直至產后八周,認為這樣可以減少復發,使復發時癥狀減輕,并易于控制,一旦有疾病活動,應當應用標準激素療程。
三,要監測胎兒生長發育,出現胎兒宮內窘迫時,應考慮終止妊娠,一旦出現高血壓,預予積極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