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股骨頸骨折的病人保守的治療主要是針對骨折端沒有明顯的移位的機底部骨折或者是病人有明顯的基礎疾病,比如說有血液方面的疾病或者是中老年人,有心肺腦部的基礎疾病無法承受手術的治療,這種情況可以采用保守的石膏托或者是骨牽引的治療來限制骨折端的活動,從而給骨折愈合創(chuàng)造條件,并且在固定兩個半月左右就可以撤出固定,讓病人逐漸的在床上行肢體力量和關節(jié)屈伸的活動。
在床上活動半月以后就可以拄拐逐漸的下地活動,雖然說股骨頸骨折是人體比較難愈合的骨折之一,但是后期,可以在骨折不愈合的情況下形成假關節(jié),從而能夠恢復病人部分的肢體負重,并且借助拐杖或者是助行器可以逐漸的活動,所以對于股骨頸骨折的病人,還是主張能手術的情況下盡量的行手術的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