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懷孕早期開始,一般來說在整個懷孕期間需要至少做5到6次b超比較合適。正常情況下應該在相應的時間去做b超,太早了有些時候看不到胎兒的結構,太晚了有些時候錯過一些最佳的檢查時間。
那么懷孕都應該在什么時候做b超呢?
第一次b超一般是在懷孕40到60天左右,通過做b超明確孕囊的位置以及判斷有沒有胎心。如果再早孕期沒有發現胎心的話,一般還需要再復測一次。
第二次b超一般是在懷孕12周左右,通過b超測量nt值,來計算胎兒是不是有染色體或者是結構方面的風險。
第三次b超一般是在懷孕22到23周左右,做第一次系統b超來排除胎兒的畸形。
第四次b超一般是在28周到29周左右,做第二次系統b超進一步排除胎兒的畸形,以及心臟方面的問題。
第五次b超一般是在懷孕34周前后,通過b超來觀測胎兒的大小、羊水的情況以及胎盤的情況。
最后一次b超一般是在預產期前后,通過b超來判斷胎兒大小、羊水以及是否入盆,評估分娩的方式。
以上的幾次b超一般是在孕期常規的做b超的時間,要根據病情的變化以及孕婦的孕周進行相應的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