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病人,如果有生育要求,是可以考慮懷孕的,但是要結合其治療情況和分子分型等來慎重的選擇。乳腺癌根據其分子分型可以分為像三陰性的乳腺癌,Her-2陽性的乳腺癌和激素受體(+)的乳腺癌患者,三陰性的乳腺癌患者和Her-2陽性的乳腺癌患者,在進行規范的手術切除以后,一般需要進行術后的輔助化療,靶向藥物治療等等。
經過上述治療以后,而且相關的研究發現,三陰性的乳腺癌患者和Her-2陽性的乳腺癌患者,腫瘤復發的風險多在3年以內,超過3年以后,患者復發的風險就相對低得多,此時可以考慮進行懷孕。而對于激素受體(+)的乳腺癌患者來說,大多需要進行術后的輔助的內分泌治療,而停用內分泌藥物治療,或者在應用內分泌藥治療期間懷孕,都是要禁止的。這部分人群是否要進行懷孕,需要根據患者的病情以及復發的風險等,綜合考慮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