哮喘的分級治療是指根據哮喘的控制水平選擇合適的治療方案。通常分為五個級別的治療方案,按照按需用藥的種類、低劑量的吸入性激素、白三烯調節劑、茶堿類藥物以及口服糖皮質激素、抗IgE的治療等分為五個級別。
通常情況下,對于未治療的持續性的哮喘患者,初始治療即從第二級別開始。如果初始治療治療無效、嚴重的患者也應該從第三個級別進行開始,選用不同的吸入性糖皮質激素的治療。當其臨床癥狀得以控制時,至少三個月以上就可以逐漸的降低。當相應的級別的藥物控制哮喘不滿意時可以升級。通過這樣升級和降級來調節用藥的水平。當哮喘患者達到一年以上未發作時,可以逐漸的減藥或停藥觀察。
以上方案僅供參考,具體藥品使用請結合自身情況在專業醫生指導下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