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曾經患過乳腺癌,經過抗腫瘤治療已經達到臨床治愈,再次妊娠懷孕是可以進行母乳喂養的,但如果乳腺癌的病情還沒有達到較好的控制,是不適合進行妊娠和哺乳的,因為乳腺癌跟女性的雌激素、孕激素都有一定的關系。
如果乳腺癌治療期間出現意外妊娠,有可能使身體的激素水平在短時間內迅速升高,誘發腫瘤出現復發和轉移,而且在抗腫瘤治療的過程當中所使用的放射性治療和化學藥物治療對生殖細胞都有一定的致畸的影響,在治療期間不適合懷孕的,當然也不能進行母乳喂養,哺乳期的乳腺癌病人,催乳素水平偏高,也有可能促進乳腺癌腫瘤迅速生長甚至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