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臨床上,早期胃癌的患者不進行化學藥物治療就是可以的;但是,進展期胃癌的患者,是需要進行化學藥物治療的。所以,胃癌的患者,需不需要進行化學藥物治療,一定要根據患者的病情而定。
需要明確的是,胃癌一旦發生,患者必須要進行積極的手術治療,手術方式為胃癌根治術,手術以后,還要依據患者的病理學類型、病理學分期,再結合患者的身體狀態,來決定患者是否要進行化學藥物治療。
早期胃癌的患者,不用進行化學藥物治療,但是,建議患者進行定期的隨訪復查,一般建議患者每3個月復查1次,這樣可以動態地監測患者的病情變化;進展期胃癌的患者是需要進行化學藥物治療的,而且,一定要結合患者的病情,制定相應的化學藥物治療方案,這樣的話,才能讓患者最終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