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診斷可以作為臨床診斷,病理診斷是對臨床醫生送的各種標本進行明確病變性質的一種查方法。病理診斷也是腫瘤診斷的金標準,也是臨床治療的可靠的診斷依據。
而臨床診斷是臨床醫生根據自己的經驗,綜合患者的癥狀、體征,以及各種影像學檢查、實驗室檢查等檢查進行分析得出的一個可能的診斷。如果要進一步明確病變的具體診斷,還是需要做病理診斷。
除了一些內分泌疾病,比如糖尿病、甲亢等,通過患者癥狀、體征,及實驗室檢查可以得出明確的診斷,其他的腫塊、潰瘍、息肉等病變,都需要通過病理診斷才能明確性質是什么,是腫瘤性病變,還是非腫瘤性病變,以及具體是哪種病變。只有明確了診斷,臨床才能根據病理診斷來進行具體的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