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可以用于強迫癥的治療,但療效和意義不同。抗焦慮藥只有短暫的減輕焦慮癥狀的作用,有助于心理治療及行為治療的進行,但對本病的基本精神病理并無多大作用。
抗抑郁藥,特別是三環類的氯丙咪嗪治療本病療效不低,顯著好轉率可達50%~67%優于其它抗抑郁藥,而且對原發性強迫現象和繼發性儀式化行為都有效,一般需服藥4周見效服藥8--12周才能取得充分療效;對伴有抑郁癥狀者,效果更好些。
產生療效時病人典型的體驗是強迫現象仍然存在,只是感到不礙事、不難受,而且容易加以控制了。也就是說藥物能控制癥狀,但治愈此病仍應以心理療法和行為療法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