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真菌性角膜炎治療時,首先可以局部使用抗真菌藥物來進行治療,比如多烯類、匹馬霉素、兩性霉素B或者是唑類,比如氟康唑、嘧啶類。一般根據臨床特征和角膜刮片結果,確診為真菌感染,即可開始藥物治療,根據真菌培養結果應該進一步調整用藥,感染明顯控制后可以逐漸減少使用次數。
如果病情比較嚴重,可以增加其他給藥方式。可以結膜下注射,也可以全身使用抗真菌藥物靜脈滴注,同時仔細觀察臨床特征,評估療效。藥物起效體征包括疼痛減輕、浸潤范圍縮小、衛星灶消失、潰瘍邊緣圓鈍等等。
治療過程中要特別注意藥物的毒性包括結膜充血、水腫、點狀上皮脫落等,起效后藥物治療應該至少持續六周左右,而對于并發虹膜睫狀體炎的患者,應該使用阿托品滴眼液或者眼膏來進行散瞳,不宜使用糖皮質激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