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脈血栓的治療方法主要包括內科藥物保守治療和進行濾器植入以后的置管溶栓治療。
一般內科藥物保守治療主要是建議患者在急性期內臥床休息,抬高患肢,直至患肢的水腫及壓痛消失,同時給予患者抗凝藥物,常用的是華法林以及新型的口服抗凝藥利伐沙班等,華法林一般應在應用肝素后一周內開始或與肝素同時開始使用,并與肝素使用重疊4-5天,需要注意的是要監測國際標準化的比值,保持在1點范圍內,急性近端的深靜脈血栓形成抗凝治療至少要持續6-12個月,以防復發,對于一些復發性病例和惡性腫瘤患者,需要長期抗凝治療。
對于介入手術以后的溶栓治療,一般需要患者進行可回收濾器的植入,然后給予靜脈內溶栓藥物,并復查彩超,血栓消失以后予以回收下腔靜脈濾器,這一般適用于較嚴重的髂骨靜脈血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