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結核出現復發,這種情況可能有兩方面的因素的:
第一,第一次出現肺結核的時候沒有接受積極的,正規的治療,或者用藥不規范或者沒有足療程的用藥。
第二,存在引起身體抵抗力下降的基礎性疾病,比如艾滋病,糖尿病,慢性肝病,慢性腎病,慢性肺部疾病。如果基礎性的疾病沒有得到控制,也容易出現肺結核的復發,所以,如果確認存在肺結核的復發,首先要注意明確是否存在引起抵抗力下降的基礎性疾病,存在基礎性疾病,一定要積極的進行控制。
另外還需要注意,肺結核復發,有可能是感染了耐藥肺結核,這種情況一定要注意進行病原學的檢查,主要是進行痰培養,如果培養到結核分枝桿菌,一定要進行藥物敏感實驗。根據藥物敏感試驗來選擇第二次抗結核治療的方案。如果沒有培養到結核分枝桿菌,則主要還是經驗性的用藥,目前常用的藥物包括異煙肼利福平吡嗪酰胺,一般來說需要考慮聯合用藥。同時嚴重的咳嗽可以考慮使用止咳化痰的藥物,比如說復方福爾可定以及可待因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