腎病綜合征臨床上主要是指原發性腎病綜合征,除了原發性腎病綜合征之外,還包括繼發性和遺傳性,繼發性主要包括乙肝相關性腎炎,紫癜性腎炎,狼瘡性腎炎,糖尿病腎病等,遺傳性包括alport綜合征,薄基底膜腎病,多囊腎,對于繼發和遺傳主要看病因制定相應的治療方案,舉個例子病人是乙肝,要根據是否存在抗病毒的指征,選擇抗病毒的藥物,一般不首選激素。
對于原發性腎病綜合征,建議完善病理類型,如果病理類型不是膜性腎病,建議首選激素治療8到12周,根據病人的反應,可以考慮聯合或不聯合環磷酰胺、環孢素、他克莫司,對于FSGS激素可以延長到4到6個月,因為FSGS對于激素的反應比較慢,一般要經過3到4個月,甚至4到6個月,才能發揮出激素的效果。